广东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5-05-19

广东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出台

广东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出台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同意备案,日前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我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并明确从2015年高考开始实施。

《通知》规定,从2015年起,我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四是烈士子女。加分的分值,除了烈士子女仍然保留20分以外,其它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通知》取消了我省所有原地方性加分项目和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一是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二是取消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项目;三是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以上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由高校优先录取。四是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不再具有加分资格。

为确保高考加分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切实维护高考公平公正,《通知》明确,将加强对高考加分工作规范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和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机制,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切实规范和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力度和社会监督效度;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严肃处理,取消加分资格;对在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接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坚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明确,我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从2015年高考开始实施

我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有关问题问答

日前,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我省2015年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通知》明确,我省高考加分2015年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只保留全国性的4个政策性加分项目。同时,在高考加分分值上,除烈士子女加分项目外,其他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和规范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12月10日,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这是国家在2010年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再次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近年来,高考加分政策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尤其是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取消呼声最高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同意备案,确定了新的高考加分方案。

问:这次加分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本次规范和调整高考加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目的是为了全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国家有关法规、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更好地发挥高考加分项目的积极导向作用,更好地维护高考公平公正,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问:此次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是如何确定的?

答:我省此次高考加分调整与国家加分调整要求保持步调一致。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在2012年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统一,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讨论的做法,在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调研过程中,多次征求了省直有关厅局和各地级市教育部门的意见,拟定了初步方案,经再次书面征求多方意见和反复论证,调整方案得到了各有关厅局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遍认同,并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教育部备案。这次加分调整,充分尊重了绝大多数考生、家长的意见,维护了大多数考生的利益。

问:这次加分项目调整保留了哪些加分项目?

答:这次加分项目调整保留了全国性的4项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4.烈士子女。

第1至3项,原本科加分为5分的,调整后分值不变;原专科加分为10分的,调整为5分。第4项仍然保持20分。

问:这次加分调整取消了哪些加分项目?

答:这次加分项目调整取消的加分项目:

1.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1)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2)取消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项目;

(3)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

2.按国务院文件要求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2015年起体育特长生参加高考不再具备加分资格。

问:为什么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答:2015年起取消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分是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我省本次加分项目调整中,从2015年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主要考虑因素:一是目前体育特长生有多种升学和选拔渠道,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二是近年来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较为复杂,赛事不规范的问题较突出,社会质疑较多,取消呼声较高。三是借鉴外省经验。前几年江苏等省(市、区)就已经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

问:为什么取消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答:进一步规范和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调整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重点,也是接下来高考改革的方向。我省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加分、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和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均属于地方性加分项目,国家加分项目并无此三项。按国家要求和五部委文件“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有关精神,我省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调整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地方性加分问题,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同时,我省原有地方性加分项目主要在专科层次,随着近年来高职院校的发展,今后专科学校高考改革的方向,主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且就读专科层次高校压力将大大减少,在专科层次加分意义不大。因此,按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同时,将取消的地方性项目调整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问:对一些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取消奥赛加分项目后,我省是否有其他措施培养和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答:我省2012年出台《关于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已经取消了奥赛、科技创新大赛的加分和保送资格。此类考生,其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问: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后,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参加高考,能否有更多升入重点大学的机会?

答:从我省近年来招生情况看,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升学焦点主要集中在重点本科层次。自2014年起我省10所重点高校已面向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学生实施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分数线低于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一本录取率接近了全省农村学生平均水平,给贫困地区考生提供了较优惠的政策,解决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入读重点本科的主要问题。同时,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也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学生就读重点大学的比例将逐步提高。2014年,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制定了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面向广东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县及县以下乡镇农村中学,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学生,取得良好成效。我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

问: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答:我省将严格规范高考加分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考生资格审查;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问: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何时开始实行?

答: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从2015年高考开始实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4月29日